婚姻法的颁布,修缮,以及发展历程是怎样的
今天我们来聊一聊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新婚姻法的发展历程。
随着社会的发展,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越来越高,很多人在婚姻走到尽头的时候
对婚姻法制不是很熟悉。
1950年5月1人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我国成立以来颁布的第一部
婚姻法,全文分为8章,包括原则,结婚,夫妻间的权力和义务,父母子女简单关系,
离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离婚后的财产及附则。公27条。
我国先后颁布了1950年,1980年二部婚姻法,1980年婚姻法与2001年进行修订,其中规定了婚姻登记的相关内容。
1950年婚姻法首次在我国确立婚姻登记是结婚,离婚的必经法律程序。
为落实新的婚姻登记制度,我国原内务部和民政部,曾在1955年,1980年,1986年,1994年,2003年先后颁行过5个
婚姻登记办法和条例,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不少司法解释。目前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的立法背景是到2001年婚姻
法的修改,《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2003年的第387号国务院令,新的《婚姻登记与
条例》于10月1日起实行。这对我国婚姻登记制度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2004年民政部新出台的《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则是对婚姻登记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解释
。以适应社会生活中的存在的具体问题,通过对法律和条例内容研究来看,“婚姻自由”始终是我国婚姻法律的一项基本原则,
其中包括婚姻缔结的自由,和离婚的自由。现代社会的政治,经济以及文化的高度发展,男女平等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
加之现代社会中社会劳动和社会分工中,女性也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和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因此,现代婚姻家庭制度与传统的婚姻家庭制度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婚姻自由做为一项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婚姻法律关系
中双方共同享有的一项权利,这尤其是与我国传统“三纲五常”的伦理道德观是有显著区别的。
因此,现代社会的婚姻乃至于离婚制度都有着鲜明的时代特色与彰显了社会文明的进步。